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距申报截止14天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智能移动终端行业)-非牵引单位
申报时间: 2025-07-16 ~ 2025-07-31
阅读人次: 102
立即申报
一键匹配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高端装备
申请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纳入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智能移动终端行业)拟改造企业名单的中小企业,名单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最新公布为准。 (二)申报企业自主选择数字化服务商(非牵引单位)开展数字化改造并完工,自觉参与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评测机构开展的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免费),且评测达到二级或以上。 (三)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申报企业不属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 (四)申报项目投入核算期为2024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申报项目原则上须在投入核算期内实施并完工,且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完工报告日期,发票(报关单),银行付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开具日期须在项目验收前完成。 (五)申报项目按照《关于开展智能移动终端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培育入库申报的通知》要求,在“企莞家-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www.dgszpt.com)上进行入库。 (六)申报企业数字化改造成效明显,应从创新、市场、提质、降本、增效、绿色、安全等方面提出可量化、可考核的效益指标,包括关键工序数控化率、生产设备联网率、产品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覆盖率、数字化培训覆盖人数等数字化类指标,以及月度平均产品合格率、库存周转率、生产计划达成率、准时交货率、产能利用率等效益类指标以及其他指标。
支持力度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后异议不成立,且数字化水平评测等级达到二级及以上的项目,根据《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省试点有关工作要求,通过数字化服务商(非牵引单位)完成的改造项目,单个项目获得专项资金扶持累计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不含税)的3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年度预算规模和实际申报数量,可对资助比例及最高资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专项资金用完即止。
申请材料
(一)在线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2-2); (二)项目投入明细表(附件2-3,在线需提供Excel版); (三)项目完工确认材料(根据合同产品清单提供详细的完工证明材料); (四)与项目投入明细表对应的合同、发票(报关单)、银行付款凭证(银行承兑汇票)的复印件; (五)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六)申报企业申报时最近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七)数字化改造成效(不少于1项)完成情况佐证材料; (八)与项目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交付材料等)。
项目来源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第五批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智能移动终端行业)的通知 https://im.dg.gov.cn/dtxw/tzgg/content/post_4407317.html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