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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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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资助-开放共享培训活动补助
申报时间: 2024-05-30 ~ 2024-06-30
阅读人次: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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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科学技术局委托的“莞仪在线”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2022年度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管理单位、共享服务站。 2. 制定培训方案并在“莞仪在线”上备案及发布通知。 3. 实质性开展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培训活动。每次参加培训的企业数原则上不少于10家。
支持力度
1. “莞仪在线”第三方服务机构培训活动资助 市科学技术局委托的“莞仪在线”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全市范围内的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行业性、综合性培训,实报实销,全额资助,同一单位同一年度补贴不超过30万。 2. 管理单位、共享服务站培训活动资助 上年度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本年度培训经费资助比例为80%,同一单位同一年度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上年度评价结果为良好的,本年度培训经费资助比例为60%,同一单位同一年度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上年度评价结果为合格的,本年度培训经费资助比例为50%,同一单位同一年度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上年度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不给予资助。
申请材料
申报书在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中填写。证明材料可以为原件彩色扫描或原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在相应位置上传。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 申报书:在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中填写。 2. 基础材料: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相关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奖励证书、科研项目政府立项证明等)。 3. 培训材料: (1)费用支出证明材料:费用支出明细表(在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二、培训情况”上传费用支出明细表)、费用支出证明文件(发票、银行流水单、协议等)。 (2)培训证明材料:培训通知、方案、课件、签到表、现场图片、新闻报道等。
项目来源
市科技局关于受理2023年度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资助申报的通知 http://dgstb.dg.gov.cn/gkmlpt/content/4/4209/post_4209598.html#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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