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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商务局
待定
促进外贸稳定发展专项-企业注册资本项下进口设备支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65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集成电路 传统实业 军工业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其他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在东莞依法注册成立,在注册资本项下进口设备的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
支持力度
对企业2020年在注册资本项下进口设备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给予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贴息支持。
申请材料
1.登录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dgboc.gov.cn/zxzj),提交该系统打印、且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请文件及承诺书原件; 2.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表; 3.境外汇款申请书; 4.设备进口报关单。 注意:企业提供的《境外汇款申请书》账户性质须为2102—资本项目外汇资本金账户,汇款用途须为:购买设备。
项目来源
关于印发《东莞市商务局关于落实东府〔2020〕22号、东府办〔2020〕33号文件的相关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dgboc.dg.gov.cn//gkmlpt//content//3//3213//post_3213211.html#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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