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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待定
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省市共建)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31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2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公共服务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1.建设基础要求。 (1)学科类省市共建省重点实验室:实验室建设应围绕重点支持领域,聚焦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近、中、远期目标清晰,主要研究内容与现有省重点实验室互相错位,建设基础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实验室负责人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A.2018~2020年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B.2018~2020年主持1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含子课题)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子课题);C.2018~2020年主持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参与1项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以上3类项目均为2018~2020年间获得立项的项目。D.2018~2020年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科技奖。 ②研究团队:固定在职研究人员不少于30人,研究团队人员配置合理。2018~2020年承担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0项,项目总金额达500万元及以上。 ③科研设施:拥有相对集中且规模适中的实验用房和场地,以及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设施。 (2)企业类省市共建省重点实验室:同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 2.申报单位要求。与同类别省重点实验室相同。 3.申报数量要求。粤东西北地区每个地级市推荐申报数量限1项。 4.其它申报要求。 (1)实验室负责人必须全职全时在实验室工作,固定人员不得与现有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重复。 (2)申报实验室名称应统一按“省市共建XX广东省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格式填写,其中“XX”指具体研究方向或内容。研究方向或内容须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且定位精准,不宜宽泛。 (3)实验室项目执行周期为3年,起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 (4)所在地市人民政府出具书面承诺函,明确地市支持方式和经费保障。 (5)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已建成运行2年以上的省直部门或地市重点实验室。
支持力度
(一)立项数量。 不超过3项。 (二)评审与支持方式。 1.采用竞争性评审等方式; 2.省级财政一次性事前无偿资助经费200万元/项,地市财政资助强度不低于省级财政资助强度。
申请材料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由项目负责人签署,申报单位盖章后上传到申报系统(申报系统上可下载模板)。 2.在申报系统以附件形式上传符合申报指南中“(二)申报要求”提及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应分类上传,包含且不限于实验室负责人具备条件、研究团队具备条件、科研设施情况、代表性成果、开放合作、研发投入等佐证材料。
项目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2022年度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的通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508724.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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