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数字化改造奖励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52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3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集成电路 汽车制造业 传统实业 军工业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一)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已获得龙华区数字化改造资助。购置区内企业生产的智能制造装备总额占项目总投资额30%以上。 (三)2021年10月8日(含)后,纳入区数字化转型标杆项目或其他数字化改造项目资助。 (四)在获得龙华区数字化改造资助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五)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六)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支持力度
(一)智能制造装备产品推广应用奖励采取事后资助方式。采用智能制造装备进行数字化改造并已获得龙华区数字化改造资助。 (二)企业购置区内智能制造装备企业生产的设备总额占项目总投资额30%以上,纳入区数字化转型标杆项目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纳入区其他数字化改造项目资助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智能制造装备产品推广应用奖励类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四)申请区数字化转型标杆项目产品推广应用资助的,提供企业纳入区数字化转型标杆项目的证明材料(公布文件、资金拨付的银行流水等)。 (五)申请区其他数字化改造项目产品推广应用资助的,提供企业纳入区其他数字化改造项目的证明材料(公布文件、资金拨付的银行流水等)。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该批数字化改造项目认定的所有设备合同清单复印件,并注明购买龙华区内智能制造装备企业生产的设备合同清单(设备交付凭证、交货单、送货单)。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该批数字化改造项目认定的所有设备有关票据清单复印件,并注明购买龙华区内智能制造装备企业生产的设备有关票据清单(银行支付凭证、发票)。 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项目来源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示“1+N+S”数字经济政策相关操作指引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bmxxgk/jjcjj/dtxx_124217/tzgg_124219/content/post_9778727.html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