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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待定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97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公共服务
申请条件
一、资助对象 (一)在龙华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创意、文化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作、推广销售和中介服务活动的文化企业和文化园区; (二)在龙华区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文化创意产业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 (三)经区文产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资助对象。 二、项目条件 认定的国家级、省(市)级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力度
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200万的支持。区级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的文化资源共享平台和对外交流服务平台,按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支持,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100万元。申报项目须具有明确的公共服务功能定位,公共服务内容要与文化创意产业密切相关,对产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申请材料
(一)《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三合一新版,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验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五)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及近三年纳税无违规记录证明; (六)其它需提供的说明资料。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1年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bmxxgk/whgdlytyj/dtxx_168174/tzgg_168176/content/post_8538398.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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