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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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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消费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上云上平台资助
申报时间: 2023-06-06 ~ 2023-06-18
阅读人次: 216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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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
申请条件
(一)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统计关系、税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已纳统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之一。 (三)申请单位在2021年10月8日(含)后交付完成的相关基础设施、平台系统或业务应用上云,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四)上云项目已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报备,并通过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组织的上云绩效评定。 (五)云平台服务商收取项目费用不低于10万(含)。(六)已获得龙华区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创新中心、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资助项目资助的,不得重复申请。 (七)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八)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支持力度
(一)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资助采取事后资助方式。 (二)对通过上云成效评定的区内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按云平台服务企业收取项目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资助,政策有效期内单个企业获得补贴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0万元。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资助类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四)企业上年度分税种纳税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申报之日的分税种纳税证明。 (五)支付上云项目的材料及费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项目实施方案、验收材料、发票、银行流水、说明书等)。 (六)项目备案回执及上云绩效评定报告。 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项目来源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新纳统企业支持”“支持商贸业品牌升级”“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奖励类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bmxxgk/jjcjj/dtxx_124217/tzgg_124219/content/post_102259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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