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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待定
园区综合贡献奖励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20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0万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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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产业园 建筑业
申请条件
对注册、税务登记在福田区,经区政府认定的科技园区的园区运营机构,根据其运营园区入驻企业上一年度的综合贡献情况进行奖励。
支持力度
每年对园区入驻的上一年度的综合贡献达到10万元以上的企业进行一次统计核定,按统计核定的综合贡献总额的3%给予运营机构奖励。单个园区运营机构支持额度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按年度核定拨付。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税务登记证(非事业单位提供); 6、运营机构上年度的福田纳税证明(非事业单位提供); 7、运营机构信用信息报告(自行在深圳信用网打印); 8、综合贡献10万元以上的入驻企业名录、租赁协议及租赁凭证; 9、综合贡献10万元以上的入驻企业上年度12月份缴纳房租发票; 10、综合贡献10万元以上的入驻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代扣代缴部份除外); 11、入驻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12、入驻企业信用信息(自行在深圳信用网打印)。
项目来源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的通知 http://www.szft.gov.cn/bmxx/qwqfb/zwxxgk/zcfg/201905/t20190509_17381900.htm 2019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申请指南 http://zjsq.szft.gov.cn/newsite/pzlaw_view.action?id=201504101601429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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