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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待定
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持文化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69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1.申报主体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龙华区,若企业纳入了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其统计关系须在龙华区; 2.企业经营范围及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生产产品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范畴; 3.平台可为文化知识产权提供较好的交易场所及配套服务; 4.平台已建成投入使用,且上年度文化知识产权交易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
支持力度
鼓励企业投建文化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对上年度平台交易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100万元。
申请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2.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3.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可提供验资报告); 4.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5.平台上一年度交易额证明材料,包括交易合同、发票、转账记录; 6.平台情况报告(报告中需体现平台基本情况、发展规划) 7.平台建设期实际投资费用的相关合同、付款凭证、发票等; 8.平台建成投入使用证明材料,阿里云、腾讯云、华为云等平台出具的备案证明。 以上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清晰扫描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3年龙华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https://www.szlhq.gov.cn/bmxxgk/whgdlytyj/dtxx_168174/tzgg_168176/content/post_10772998.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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