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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待定
科技创新普及专题竞争择优类项目(优秀科普作品创作)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35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一)申报内容。 支持开展各类科普作品、科幻作品和科普创意产品的开发,繁荣科普创作,打造广东科普创作精品。开展科普图书、科普读物作品编撰;进行科普影视作品、微电视、微电影、科普动漫游戏等制作开发;组织科普教具玩具发明、线上线下科普课程开发、科普剧创作等。 (二)考核指标。 1.出版科普图书、科普读物、科幻作品1册(部); 2.制作科普影视作品、微电视、微电影、科普动漫游戏等2部,每部时长不少于3分钟; 3.开发科普教具玩具、线上线下科普课程、科普剧等2项(部),提供设计方案、脚本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考核指标完成其中一项即可,所有作品应为原创。 (三)申报条件。 鼓励科普作者、科普作家、科幻作家和科普从业人员等依托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
支持力度
事前立项,支持强度10万元/项。计划立项不少于20项。项目执行期为2年。
申请材料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后转入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或者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三)审核推荐。各级科技行政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查、择优推荐。其中各地级以上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应由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直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由其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四)纸质材料报送。本指南项目在申报阶段不需送交申报书纸质材料,待项目立项后,将合同书(一式6份,后补助类项目无需提交)与申报书(一式1份)等纸质材料一起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项目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发布2020~2021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的通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059588.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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