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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待定
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信贷服务后补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27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请条件
(一) 申报对象。 省内法人银行总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均不含法人银行)一级分行。 (二) 申报条件。 本专题的科技信贷服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银行信贷对象为应在广东省内注册,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已批准建设的广东省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承担由国家立项并在广东建设的大科学装置的建设单位;经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等。 2.银行的实际放贷金额按照当年实际到账金额核算,给予不同信贷对象的贷款金额可以累积计算。单位属性为企业法人的机构,其实际放贷金额按照银行放贷金额乘以企业当年 R&D 投入比例计算。 3.银行的贷款资金应主要用于贷款对象的科研项目研发、科研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等。 4.科技信贷服务必须是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发生的业务,日期以贷款发放日为准。
支持力度
结合省财政资金年度预算安排,按照以下不同档次给予一次性奖补: 1.单家银行实际贷款金额 1 亿元(含)以上的,不超过 100万元; 2.单家银行实际贷款金额 5000 万元(含)以上 1 亿元(不含)以下的,不超过 50 万元; 3.单家银行实际贷款金额 2000 万元(含)以上 5000 万元(不含)以下的,不超过 20 万元; 4.单家银行实际贷款金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不超过 10 万元。 本专题由省科技厅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组织申报,项目申报名称统一规范为“申报单位+重大创新平台信贷后补助”,如“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重大创新平台信贷后补助”。
申请材料
项目采用在线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1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和真实性承诺函)送交所属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交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项目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1~2022年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工作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595465.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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