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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待定
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孵化面积补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98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2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请条件
申请后补助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应是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经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包含省、市、区、县)认定的孵化器、众创空间。 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科技创业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办公空间和孵化服务,提升企业的存活率和成长率的各类科技创业服务载体。要求孵化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 众创空间是以科技型创业项目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团队孵化为主要任务,通过提供联合办公和“前孵化,,服务,提高创业团队素质和技能,降低创业成本和门槛,引导和帮助创业团队将科技创业点子转化为实业创业的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场所。要求孵化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为不少于1 0个创业团队(项目)提供服务。
支持力度
上一年度获得地级以上市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省财政再按照珠三角地区不超过市级补助额的50%,粤东西北地区不超过市级补助额的100%给予后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已经享受省财政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场地,不得重复申请补助。
申请材料
除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时填写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地级以上市新增孵化面积财政补助的申报材料; 2.市级财政资金下达、拨付及到账证明材料; 3.广东孵化在线育成平台登记备案号截图。
项目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的通知 http://gdstc.gd.gov.cn/gkmlpt/content/2/2687/post_2687590.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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