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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佛山市
信息来源: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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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
申报时间: 2025-04-17 ~ 2025-05-30
阅读人次: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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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公共服务
申请条件
(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优先支持建设广东省战略性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等民生重点领域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具体包括新建和已建两类: 1.新建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3年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失信联合惩戒。 (2)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能满足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的需要。 (3)具有5个以上职业工种与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相匹配的实习实训条件,建立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平台。 (4)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培训包规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5)积极面向社会或本行业开展培训服务,承担项目制培训等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组织和承担职业培训师资研修培训、教材教法研发等工作。 2.已建项目应从2011-2024年确定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选取,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考核评估确定的,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单位。 (2)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建立了覆盖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能力评价、技能竞赛等方面的较为完备系统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3)年度开展培训规模3000人次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1000人次。 (4)年度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企业及劳动者调查评价满意率达到90%以上。
支持力度
待定
申请材料
(一)单位申报。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的区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市直属院校、企业等单位直接报送至市人社局(院校需提交主管部门同意函)。每个单位最多可申报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分档分类有关通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中央资金分类分档已有明确划分,请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分类分档对照表》(详见附件3)进行申报材料填写,提交相应建设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4、5)、摘要表(详见附件6、7)、相关佐证材料和配套资金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形式要求如下: 1.纸质版要求:申报表、摘要表、佐证材料和配套资金证明材料应分别装订成册。其中,申报表、摘要表一式7份,申报单位应在首页、申报单位意见栏及骑缝处加盖公章;佐证材料和配套资金证明材料一式2份,应制作目录并标注页码,由申报单位在首页及骑缝处加盖公章,如另行制作封面的,封面页应包含相应项目申报表首页信息项。纸质材料中,除摘要表需用A3纸打印外,其余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 2.电子版要求:应提供申报表、摘要表、佐证材料和配套资金证明全套材料的word和pdf版各一份,其中pdf为已盖章扫描版本。文件命名规则为“申报项目类型-申报单位名称-材料类型”。电子文件原则上统一发送至各级人社部门邮箱地址,如因文件过大无法通过邮箱发送的,可刻录成光盘连同纸质版一并提交。
项目来源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hrss.foshan.gov.cn/zwgk/xxgg/content/post_6557413.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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