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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光明区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待定
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开展航空器适航审定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60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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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1.支持范围。本措施所称低空经济企业,是指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主营业务为通用航空、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和零部件研发生产制造销售,低空保障相关软硬件开发及系统设计与建设,低空飞行及综合服务等低空经济领域企业。 2.资助条件。本措施适用于实际经营地在光明区的企业,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支持力度
对在光明区实际开展研发制造并新获得中国民航局相关认证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奖励。取得eVTOL航空器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适航证(AC)的,分别奖励500万元、500万元、150万元;取得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TC、PC、AC的,分别奖励250万元、250万元、100万元;取得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TC、PC、AC的,分别奖励150万元、150万元、50万元;取得载人/载客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OC)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取得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PMA)、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的,分别奖励5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同一型号每项认证仅奖励一次。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https://www.szgm.gov.cn/gmfzhcz/gkmlpt/content/12/12576/post_12576233.html#1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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