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待定
文化创意产业十强企业评选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25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2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1.企业经营范围、主营业务需属于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所规定的文化创意行业门类; 2.在龙华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文化、创意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作的文化企业,需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 3.企业经营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文化创意业务的经营收入占60%以上;或企业纳税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企业需符合其中一项条件) 同时企业应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三年内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或者有其他犯罪行为的; 2.三年内侵犯知识产权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3.三年内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文书或者行政处理决定的; 4.正在劳动争议诉讼审理中的。
支持力度
设立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十强企业评选与创意设计奖,每两年举办一届,对获得文化创意产业十强企业称号的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
申请材料
1.第三届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十强企业申报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及近三年纳税无违规记录证明; 5.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验原件,交复印件); 6.主营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验原件,交复印件); 7.参与制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情况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 8.近三年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版权证明复印件; 9.主要文化创意成果产业化证明复印件; 10.主要文化创意成果获奖证明复印件; 11.其他有关材料。
项目来源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第三届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十强企业与创意设计奖评选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bmxxgk/whgdlytyj/dtxx_168174/tzgg_168176/content/post_8695164.html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