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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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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鼓励引进高端艺术演出活动
申报时间: 2024-01-11 ~ 2024-01-24
阅读人次: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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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按照国家相关统计报表制度规定,正常履行统计报表义务; 4、最终资助金额需大于等于1万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三)项目要求 1.引进的剧目符合附件清单要求; 2.具有营业性演出资质,提供《南山区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 3.实际营收指在南山区演出获得的实际营收。
支持力度
对企事业单位上年度引进在南山演出的国内外顶级剧团的经典剧目,按实际营收的10%给予奖励,每个剧目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请材料
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鼓励引进高端艺术演出活动项目申请书》。(注:申请书编号以最终提交申请书生成为准,附件清单材料为历史佐证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 4、《南山区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5、引进版权合同; 6、支付版权费用发票、银行回单; 7、剧目营业收入相关材料; 8、剧目、剧团介绍材料; 9、演出相关材料; 10、获奖证书; 11、其他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开通2024年度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www.szns.gov.cn/nswhgdlyty/gkmlpt/content/11/11094/post_11094288.html#1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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