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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待定
金融业高质量发展-香蜜湖数字金融创新项目支持(数字化转型先锋者)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28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请条件
第四条 福田区内、区外的数字金融企业、金融机构、涉及数 字金融业务的相关单位均可申报香蜜湖数字金融创新项目。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合作单位应就申报主体、项目权属、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达成一致意见。项目存在上述争议的,其申报不予受理。 第七条 申报数字化转型先锋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 一)申报主体为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持牌金融机构。 ( 二)申报主体积极应用人工智能、 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 术开展技术创新、业务创新、模式创新,信息技术投入满足以下 条件之一: 1.近 3 年信息技术投入复合增速达 15%的金融机构; 2.近 3 年平均信息技术投入占近 3 年平均营业收入比重超过 2%的银行机构; 3.近 3 年平均信息技术投入占近 3 年平均营业收入比重超过 3%或占近 3 年平均净利润比重超过 6%的证券、基金机构; 4.近 3 年平均信息技术投入占近 3 年平均营业收入比重超过 0.5%或近 3 年平均信息技术投入超过 1 亿元的保险及其他机构。 ( 三)申报主体通过数字化转型的创新实践,有效推动了数 字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普及、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并助力网络安 全、数据安全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升。 第九条 申报主体近 2 年应无重大不良诚信记录,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未发生群体性金融风险事件。 第十条 单个申报主体或联合申报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综合 创新项目和特色应用项目申报数量合计不超过 10 个,其中,综合 创新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 3 个。同一项目仅限参与一个评定类别, 往届已获支持项目及企业2 年内不得重复参评相同类别。
支持力度
数字化转型先锋者 6 名,各支持 20 万元。
申请材料
香蜜湖数字金融创新项目申报由区发改局通过 “福田政府在线”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金融机构总部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的,应提供金融机构总部或上级机构对其申报材料的审核意见。
项目来源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香蜜湖数字金融创新项目支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https://www.szft.gov.cn/hdjlpt/yjzj/answer/45475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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