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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待定
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503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可按以下情况给予在站生活补助之一: (一)符合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来本市从事博士后工作的,给予每人 60 万元在站生活补贴; (二)符合省在站博士后每人总额3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条件的,市财政给予每人 12万元在站生活补助: (三)其他人员,市财政给予每人36万元在站生活补助。 国家、省在站生活补贴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支持力度
在站生活补助分三期平均发放。博士后人员进站后,经开题考核合格且在站满3个月、经中期考核合格且在站满1年、经期满考核合格且在站满2年的,应当于考核合格后的6个月内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当期补助。 国家、省资助方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请材料
根据《深圳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深人社规(2024)2号)关于在站博士后考核的要求,在站博士后在开题(中期、期满)考核通过后办理“在站博士后科研考核结果备案(2025年1月1日后进站)”业务,填写进站及考核有关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1.考核结果备案业务由个人发起中请,单位审核、录入并确认考核结果后即办理通过,无需提交至市人社部门。业务三个情形,分别为:开题考核、中期考核、期满考核,考核通过且符合中请时间要求后方可申请对应三期生活补助。2.考核结果备案业务办结后,个人或单位需下载打印对应考核表,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单位经办人账号发起在站博士后中请生活补助(2025年1月1日后进站)中请,自动获取已办理完成的考核结果备案业务表单信息,填写单位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应材料(包含已签字盖章的考核表扫描件)后提交单位审核岗,审核岗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受理环节。
项目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申领(2025年1月1日后进站)申报系统上线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s://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12144737.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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