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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距申报截止4天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鼓励创优评级项目
申报时间: 2026-01-12 ~ 2026-01-23
阅读人次: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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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依法从事实际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支持力度
申报主体为上年度获得相关奖项或评级的运营单位。对获得国家“五个一工程”奖、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省“五个一工程”奖的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全国文化企业30强的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影金鸡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电视星光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国产电视动画片”“重点国产电视动画项目”主要奖项的单位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深圳市优秀新型业态文化创意企业认定的单位一次性奖励25万元;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文化出口企业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的奖励;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文化出口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该奖励企业每两年可申请一次;省级文化出口企业或基地升格为国家级出口企业或基地的,可申请差额部分奖励);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25万元的奖励。
申请材料
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鼓励创优评级项目》申请书。 1、《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鼓励创优评级项目申请书》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新版“三证合一”法人证书;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申报主体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5、获奖证书/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6、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开通2026年度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s://www.szns.gov.cn/nswhgdlyty/gkmlpt/content/12/12596/post_12596066.html#1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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