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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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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
申报时间: 2025-11-21 ~ 2025-12-17
阅读人次: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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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人工智能 区块链 软件 现代服务业 互联网 物联网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基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 (二)申报单位成立时间不低于3年(新成立企业,其控股母公司符合前项规定且所属行业大类相同的,成立时间可以合并计算,应用示范标杆奖励支持方向除外); (三)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申报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内,且项目已实施完毕; (五)申报项目所属产业不属于现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或购买服务的项目; (六)申报项目不存在向市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相关项目扶持计划多头或重复申报的情形,不存在将已经纳入市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相关项目扶持计划资助的有关项目费用重复纳为本规程所列申报项目费用的行为,符合市政府或市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可以重复申报的除外; (七)申报项目符合《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4〕12号)相关规定及其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项申报条件 1.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 (1)申报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具体实施的起止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2)申报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其中,测试验证、技术认证、信息化设备、软件、系统集成、网络通信、云租赁合计费用占项目总投资建设费用比例不低于20%; (3)申报单位具有“上平台用平台”典型案例,前2个自然年直接签订的与平台建设、平台服务、软件应用服务相关合同且支付了合同费用的工业企业数量不少于100家; (4)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亿元。 2.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1)申报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具体实施的起止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2)申报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其中,测试验证、技术认证、信息化设备、软件、系统集成、网络通信、云租赁合计费用占项目总投资建设费用比例不低于20%; (3)申报单位具有“上平台用平台”典型案例,前2个自然年直接签订的与平台建设、平台服务、软件应用服务相关合同且支付了合同费用的工业企业数量不少于50家; (4)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 3.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 (1)申报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具体实施的起止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2)申报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达到300万元及以上,其中,测试验证、技术认证、信息化设备、软件、系统集成、网络通信、云租赁合计费用占项目总投资建设费用比例不低于20%; (3)申报单位具有“上平台用平台”典型案例,前2个自然年直接签订的与平台建设、平台服务、软件应用服务相关合同且支付了合同费用的工业企业数量不少于25家; (4)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2500万元。
支持力度
事后奖补。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30%给予资助。其中,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资助上限为1000万元,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资助上限为500万元,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资助上限为300万元。
申请材料
一、基础申报材料: (一)申报项目申请书(系统填报,提供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申报单位的证照材料。申报单位为企业法人或视同法人单位的,应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涉及控股母公司的需一并提交);申报单位为非企业法人的,应要求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材料; (三)申报单位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企业法人签字的单位财务决算报表; (四)社保部门出具的申报单位近3年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有关材料(复印件); (五)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单位上年度完税情况有关材料(复印件); (六)申报单位信用报告(完整版,通过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官方网站下载)。 二、专项申报材料: 1.申报项目的实施成效报告及佐证材料(模板详见系统申请材料样本,佐证材料含申报单位与平台相关的资质认定、获奖荣誉证书、承担国家省市重点项目情况、平台产品或解决方案介绍、效益证明材料、客户评价、应用案例等,且应有佐证材料清单); 2.申报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明细及其所对应的票据清单(样表详见附表表2,应列明所有投入明细,填报所有有关信息,清单外的费用不计入审核范围;具体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佐证纸质材料无需提交窗口受理,留待审计环节核对); 3.平台服务工业企业合同明细及服务收入清单(样表详见附表表6,包含工业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行业代码、行业名称、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合同金额、合同已付款金额)及金额前10项合同; 4.项目组主要核心成员名单(样表详见附表表7,包含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务、缴纳社保情况); 5.相关专利、著作权等佐证材料(应有佐证材料清单); 6.典型案例材料(模板详见系统申请材料样本,默认为公开内容,将用于宣传推介,如涉及企业敏感信息,请做脱敏处理)。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一份,A4纸(特殊规定的除外)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整册加盖骑缝印章。
项目来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6年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工业互联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2507419.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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