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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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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购买设计工具补贴
申报时间: 2025-11-11 ~ 2025-11-18
阅读人次: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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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集成电路 高端装备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资金申报单位须在东莞市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区内依法设立,专门从事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的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装备、材料和新型应用生产及研发经营活动的相关企业(单位)。 (二)资金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项目未获得过同类型市级财政资金支持,不存在市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情形,未被列未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另有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报对象 在东莞市注册成立,税务登记及统计关系均在东莞市范围内,住所在松山湖功能区、滨海湾新区、万江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塘厦镇等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区内,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单独核算,专门从事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的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装备、材料和新型应用生产及研发经营活动的相关企业(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主要经营业务须为半导体及集成电路设计研发。要求集成电路自主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EDA工具、合法的开发工具等),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二)申报单位购买EDA设计工具及IP服务,发票时间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 (三)申报单位购买的EDA设计工具及IP须用于本单位芯片、先进或特色工艺研发。用于委外研发所购买的EDA设计工具及IP不予资助。 (四)申报单位注册成立已满至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五)申报单位未获得同类型市级财政资金支持,不存在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情形,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支持力度
(一)对申报单位购买EDA设计工具软件的,按照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资助,其中购买国产EDA设计工具软件的,按照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资助,同一申报单位每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二)具体资助标准和金额将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及企业申报情况进行调整。
申请材料
(一)基础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表(系统填报);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申报专项资金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完税证明; 5.申报单位集成电路设计产品或服务销售(营业)收入占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0%的相关证明材料; 6.资料真实性承诺函。 (二)专项材料 (1)申请电子设计自动化(EDA)项目补贴 1.购买EDA服务的合同,通过代理商采购的单位,需提供原厂授权书; 2.付款凭证、发票(境外的需要出具海关报关单); 3.购买EDA工具必要性说明(包括购买的模块、版本、功能等基本信息,供应商行业地位概述,工具优势说明,自用情况等)。 4.其他佐证资料。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东莞市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告 https://dgdp.dg.gov.cn/gkmlpt/content/4/4458/post_4458169.html#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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