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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信息来源: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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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软件信息业发展补助(园区运营奖励)
申报时间: 2025-05-13 ~ 2025-06-03
阅读人次: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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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软件 产业园
申请条件
1.扶持对象应当符合“软件业细则( http://jxj.jinhua.gov.cn/art/2022/11/1/art_1229165172_1788438.html )”所规定的范围和条件: a.在市区依法注册、依法纳税、上报统计数据、遵守法规,以互联网或物联网为依托、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支撑开展经营活动的互联网及软件与信息技术企业。 b.互联网及软件与信息技术企业应当具备员工8人(其中缴纳社保人员不低于60%)以上、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上的规模。 c.软件与信息技术企业被省经信厅认可进入省软件与信息技术统计库。 d.年纳税额200万元(含)以上的互联网及软件与信息技术企业所享受的政策补贴、奖励总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地方综合贡献额;年纳税额200万元以下的软件与信息技术企业所享受的的政策补贴、奖励总额(不包含软件企业核定奖励、研发补助),不超过当年地方综合贡献额的5倍(单个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签订过政企招商协议且落地市区企业可不受此限制。
支持力度
软件信息业营收占小微企业园园区内企业总营收比重达到70%以上的年度,奖励园区运营机构10万元,其中园区内企业营收总和超5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园区运营机构30万元。
申请材料
1.公共材料 (1)年度市区软件信息业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2)或年度市区软件信息业房租补助申报表(附件3); (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12月增值税申报表)扫描件。 2.专项材料 申报单位依据不同申报项目报送。 申报园区奖励的,需提供园区物业产权证明或说明,租用物业另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园区内企业清单及营收明细表,以及软件业务收入明细表;并需提供真实性承诺书。 除报送上述专项材料外,根据审核需要,申报单位还应根据各区经信部门要求提供其他相应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区工业大企业、软件信息业、半导体产业发展补助与奖励资金以及2024年度市区信息技术应用产业发展补助与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 http://kfq.jinhua.gov.cn/art/2025/5/21/art_1229098089_4227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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