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距申报截止14天
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影视演艺类)-支持建设重点影视、演艺项目
申报时间: 2025-10-13 ~ 2025-10-31
阅读人次: 105
立即申报
一键匹配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一、申报主体 在我市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影视产业或演艺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二)不存在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无重大诉讼或仲裁。 (三)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只能获得一项资助。 三、资助条件 建成对东莞市影视产业发展具有突出影响和重大意义的虚拟制作基地、影视制作中心等产业带动性强的重点影视项目;在应用电影AI技术、虚拟摄制技术、高新技术格式电影制作发行放映技术、电影后期特效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项目;建立优质海外影视发行渠道、平台;演艺企业积极应用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材料科学、数字技术等方面新技术建设重大演艺项目。
支持力度
经评审择优,按项目实际投入额的20%且最高200万元予以资助。
申请材料
(一)2025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影视演艺类)申报表 (二)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三)申报单位2024年的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纳税信用评价证书 (四)其他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法律文书和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证明材料 (五)承诺书 (六)专项所需其他材料: 1.项目的立项文书、可行性报告(含建设内容、实施周期、预期效益等)、投资合同、投资构成明细、项目效益评估报告 2.申报项目累计投入专项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明确实际投入总额,并附带备案二维码) 3.申报项目累计投入费用明细表及相关凭证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5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潮玩动漫类、电子竞技类、影视演艺类、其他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glt.dg.gov.cn/gkmlpt/content/4/4445/post_4445554.html#1342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