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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距申报截止29天
市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资助项目(首次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的单位)
申报时间: 2025-06-24 ~ 2025-07-25
阅读人次: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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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高技术服务 科研单位
申请条件
一、支持范围 (一)申请“2025年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资助项目”,需要满足: 1..首次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的单位。 二、申请条件 申请“2025年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资助项目”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首次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的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本市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组织; 2.申请单位已获得实验室认可(CNAS)能力认定资质; 3.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请单位首次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资质;或在征集时间前,申请单位已获得某一类别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资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 日期间又获得其他类别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资质。
支持力度
1.向首次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的本地企事业单位给予不超过30万元资助; 2.根据年度预算控制额度和申报数量,在不超过资助对象可享受的最高资助标准内,按比例调整资助金额和奖励金额。
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一式叁份)和电子版,其中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章。提交申报材料时请带上原件,以便核实查验。 1.东莞市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助申请书(附件1); 2.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 3.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单位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会授予的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及能力范围附表的复印件; 6.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资质的证明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5年东莞市检验检测认证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dgamr.dg.gov.cn/gkmlpt/content/4/4398/post_4398019.html#3261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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