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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待定
莞爱人才-购房补贴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19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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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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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采矿业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电子竞技产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其他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公共服务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本办法适用于经分类评价确认符合《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目录》的人才,包括 A 类、B 类、C 类、D 类、E 类、F类人才。
支持力度
A 类、B 类、C 类、D 类人才中符合特定条件的人才可申领购房补贴,税前标准为A 类最高600 万元、 B 类最高400 万元、C 类最高 300 万元、D 类最高 120 万元,分5 年等额发放。人才已申领我市相同类型补贴或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其他补贴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人才已申领本项购房补贴的,不得再申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安居服务及我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申请材料
待发布。
项目来源
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莞爱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https://dghrss.dg.gov.cn/hdjlpt/yjzj/answer/49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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