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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距申报截止7天
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申报时间: 2026-06-18 ~ 2026-06-30
阅读人次: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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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申请条件
一、申报对象 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渔业企业或相关合作社。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具备水产品加工仓储能力,有明确的水产品加工产业发展方向,水产加工业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 (二)申报主体须具有固定生产场所,并已落实加工用地指标,已完成加工仓储用房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力度
对具备加工冷藏能力的渔业企业及合作社等购置暂养净化、冷藏冷冻、生态环保等设施和原料处理、分级分割、灭菌包装等设备给予适当补助,补助上限不超过总造价的30%,每个项目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补助标准执行,具体补助比例和补助金额根据省下达资金额度和各镇街(园区)申报项目资金额度等因素综合确定。补助资金仅对获批项目申报当年新增建设内容予以补助,申报年度以前建设的内容不予支持,也不得计入完成的项目任务量。
申请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生产主体填写《2027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参照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并对应申报要求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30日前向各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报送申报材料时需随附申报材料电子文档(PDF版本),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保持一致,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7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nyncj.dg.gov.cn/gkmlpt/content/4/4551/post_4551475.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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