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光明区
信息来源: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待定
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科普交流及赛事活动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46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 科研单位
申请条件
1.支持对象:举办高水平科普交流及赛事活动的主体,且申请支持的活动需经光明区科技主管部门事前备案。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并且是科技交流活动的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 (2)科普交流及赛事活动应在光明区,其主办单位或唯一承办单位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深圳市科普基地。 (3)申报国家级科普交流及赛事活动须符合: ①为中国科协组织的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等活动之一,或在全国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的科普交流及赛事活动。 ②活动人数不少于200人,其中青少年不少于活动总数80%,邀请两院院士,以及获全国创新争先奖、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奖、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中国最美科技工作者称号、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称号等各类科学家不少于10人。 (4)申报省、市级科普交流及赛事活动须符合: ①为省科协、市科协组织的深圳科普月等活动,在省、市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的科普交流及赛事活动。 ②活动人数不少于100人,其中青少年不少于活动总数80%,邀请广东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深圳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入选者,市级级以上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各类科学家不少于5人。 (5)申报日常科普交流及赛事活动须符合: ①为具备光明科学城科普工作特色,促进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的科普交流及赛事活动。 ②活动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青少年不少于活动总数80%,邀请光明科学城杰出人才、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优秀科技企业家等科技工作者不少于2人。 (6)各类科普交流及赛事活动均需经区级及以上政府批复同意,且应展现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推动全社会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活动在市级以上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支持力度
1.支持方式:事后资助。属核准类项目,资助金额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2.支持标准: (1)国家级科普交流及赛事活动: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同一单位每年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省、市级科普交流及赛事活动: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同一单位每年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3)日常科普交流及赛事活动: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5万元资助,同一单位每年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光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http://www.szgm.gov.cn/gmkjcxj/gkmlpt/content/11/11261/post_11261577.html#11036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