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光明区
信息来源: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待定
促进科技创新发展-高水平科技交流活动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04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公共服务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五)科技交流活动的举办地原则上应在光明区。 (六)申报单位为科技交流活动的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举办的科技交流活动应为2022年1月1日及以后,且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 (七)申报单位举办的科技交流活动须符合国家、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论坛活动规范管理的相关要求。 (八)不同活动类型申报条件如下: 申报标志性国际科技交流活动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国家级行政事业单位、科技类社会团体批复同意或备案举办的科技交流活动。 (2)活动人数不少于300人,其中具有国际较高行业地位的国内外嘉宾不少于活动总人数的10%,国际知名头部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不少于30家。 (3)活动中应展现国际最新的科技成果或创新理念与前沿科研动态,活动在国际性或国家级媒体宣传,具有一定的基础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学术作品、技术攻关、项目合作交易等方面),在国际或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邀请权威组织在活动现场发布科学技术、潜力企业、高端人才等评比榜单。 申报全国性科技交流活动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广东省或深圳市等省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省级科技类社会团体等批复同意举办的科技交流活动。 (2)活动人数不少于200人,其中在全国具有较高行业地位的嘉宾不少于活动总人数的10%,全国知名头部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不少于20家。 (3)活动中应展现全国最新的科技成果或创新理念与前沿科研动态,活动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具有一定的基础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学术作品、技术攻关、项目合作交易等方面),在珠三角、大湾区、广东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邀请权威组织在活动现场发布科学技术、潜力企业、高端人才等评比榜单。 申报促进光明区重点产业发展科技交流活动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光明区批复同意举办的科技交流活动、光明区创新创业大赛等围绕光明区重点产业的专业赛事活动。 (2)活动人数不少于100人,其中在全市具有较高行业地位的嘉宾不少于活动总人数的10%,全市知名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不少于10家。 (3)活动中应展现光明区重点最新的科技成果或创新理念与前沿科研动态,活动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具有一定的基础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学术作品、技术攻关、项目合作交易等方面),在光明区、深圳市具有一定影响力,对营造光明区创新创业氛围具有显著促进作用。 (九)由多方合作完成的科技交流活动项目,应明确一个申报主体,且科技交流活动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各项活动经费需根据资助标准统筹安排、合理预算;对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资助;对上级部门明确在光明区举办并要求光明区给予资助的活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资助。活动须符合安全、消防、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支持力度
(一)支持标准: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志性国际科技交流活动,按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全国性科技交流活动,按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对有助于促进光明区重点产业发展的科技交流活动,按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以上活动需经光明区科技主管部门事前审定。 (二)支持方式及数量:事后资助。属核准类项目。资助金额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含有防伪标识封面)或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四)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打印最新完整版信用报告)。 (五)活动总结报告,内容包含活动基本情况(主题、时间、地点、规模、主要出席嘉宾、活动成效与启示等)、活动方案、邀请函、签到表、现场照片、新闻报道等佐证材料。 (六)活动执行费用台账,包含支出明细、发票单据及合同协议等;活动实际支出经费专项审计报告活动预算明细,包含活动收入与支出计划。 (七)承诺书(附件)。 (八)其他必要的申请材料。 电子材料:第1项材料登录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https://qyfwmh.szgm.gov.cn/#/home)在线填报,第2至8项材料上传PDF文件至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壹式壹份,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胶装)。
项目来源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计划国内外高水平人才团队创新创业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等4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www.szgm.gov.cn/gmkjcxj/gkmlpt/content/11/11504/post_11504493.html#11036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