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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宝安区
信息来源: 宝安区委宣传部
距申报截止27天
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体育赛事类获奖奖励
申报时间: 2026-04-10 ~ 2026-05-15
阅读人次: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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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一、体育类项目的奖励范围: (一)向广东省运动队、国家青年运动队、国家运动队培养输送宝安区注册运动员的教练员可以申报奖励。 (二)在符合奖励范围的体育赛事中取得名次的运动员可以申报奖励(详见附件 4《符合奖励范围的体育赛事目录》)。 (三)商业性评奖一律不纳入奖励范围。 二、申报主体 奖励项目申报主体为获奖单位、个人,或由组织参赛者集体申报。已由组织参赛者集体申报的,获奖者个人申报不再受理。
支持力度
(一)对培养输送宝安区青少年竞技体育项目运动员到广东省运动队、国家青年运动队、国家运动队的教练员(教练组)予以一次性奖励。将运动员输送到广东省运动队的,每输送一个运动员奖励 2 万元;将运动员输送到国家青年运动队的,每输送一个运动员奖励 5 万元;将运动员输送到国家运动队的,每输送一个运动员奖励 10 万元。教练员申报奖励时须为宝安区在职教练员。输送教练员的认定,以市级或以上训练单位出具的档案资料和输送证明文件为准。 (二)符合申报奖励的奥运争光体育赛事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奖励均为一次性奖励。 1、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中获得名次的奖励标准:金牌奖励50万元、银牌奖励 40 万元、铜牌奖励30 万元、第四名奖励20万元、第五名至第八名奖励 10 万元,其他获得奥运会参赛资格的运动员每人一次性奖励 5 万元。 2、在世界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中获得名次的奖励标准:金牌奖励 20 万元、银牌奖励 15 万元、铜牌奖励12 万元、第四名奖励 10 万元、第五名奖励 8 万元、第六名奖励6 万元、第七名奖励 4 万元、第八名奖励 2 万元。 3、在世界锦标赛、篮球世界杯、足球世界杯获得名次的奖励标准:金牌奖励 15 万元、银牌奖励12 万元、铜牌奖励10万元、第四名奖励 8 万元、第五名奖励6 万元、第六名奖励4万元、第七名奖励 2 万元、第八名奖励1 万元。 4、在亚洲运动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获得名次的奖励标准:金牌奖励 10 万元、银牌奖励 8 万元、铜牌奖励6 万元、第四名奖励 5 万元、第五名奖励 4 万元、第六名奖励3 万元、第七名奖励 2 万元、第八名奖励 1 万元。 5、在各体育单项亚洲锦标赛、篮球亚洲杯、足球亚洲杯、全国运动会获得名次的奖励标准:金牌奖励8 万元、银牌奖励6万元、铜牌奖励 5 万元、第四名奖励4 万元、第五名奖励3万元、第六名奖励 2 万元、第七名奖励1 万元、第八名奖励0.8万元。 6、在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各体育单项全国锦标赛获得名次的奖励标准:金牌奖励 6 万元、银牌奖励5 万元、铜牌奖励 4 万元、第四名奖励 3 万元、第五名奖励2 万元、第六名奖励1 万元、第七名奖励 0.8 万元、第八名奖励0.6 万元。 7、在广东省运动会获得名次的奖励标准:金牌奖励4万元、银牌奖励 3 万元、铜牌奖励 2 万元、第四名奖励1.5 万元、第五名奖励 1 万元、第六名奖励 0.8 万元、第七名奖励0.6万元、第八名奖励 0.4 万元。 8、在深圳市运动会获得名次的奖励标准:金牌奖励1.04万元、银牌奖励 0.44 万元、铜牌奖励0.40 万元、第四名奖励0.36万元、第五名奖励 0.32 万元、第六名奖励0.28 万元、第七名奖励 0.24 万元、第八名奖励 0.20 万元。 9、在各体育单项广东省锦标赛获得名次的奖励标准:金牌奖励 0.5 万元、银牌奖励 0.4 万元、铜牌奖励0.3 万元、第四名奖励 0.16 万元、第五名奖励 0.12 万元、第六名奖励0.10万元、第七名奖励 0.08 万元、第八名奖励0.06 万元。 10、在深圳市少年儿童锦标赛获得名次的奖励标准:金牌奖励 0.2 万元、银牌奖励 0.15 万元、铜牌奖励0.1 万元。 (三)符合申报奖励的非奥运争光体育赛事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奖励均为一次性奖励。 1、在全国体育大会、全国智力运动会、国家体育总局主办或批准的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名次的奖励标准:金牌奖励3万元、 银牌奖励 2 万元、铜牌奖励 1 万元、第四名奖励0.8万元、第五名奖励 0.6 万元、第六名奖励 0.4 万元、第七名奖励0.2万元、第八名奖励 0.1 万元。 2、在广东省运动会、广东省体育大会、广东省智力运动会获得名次的奖励标准:金牌奖励2 万元、银牌奖励1.5万元、铜牌奖励 1 万元、第四名奖励 0.8 万元、第五名奖励0.6万元、第六名奖励 0.4 万元、第七名奖励0.2 万元、第八名奖励0.1万元。 3、在深圳市运动会获得名次的奖励标准:金牌奖励1.04万元、银牌奖励 0.44 万元、铜牌奖励0.4 万元、第四名奖励0.36万元、第五名奖励 0.32 万元、第六名奖励0.28 万元、第七名奖励 0.24 万元、第八名奖励 0.2 万元。 4、在深圳市少年儿童锦标赛获得名次的奖励标准:金牌奖励 0.2 万元、银牌奖励 0.15 万元、铜牌奖励0.1 万元。
申请材料
申报表、有关比赛正式举办通知或邀请参赛文件通知、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申报表模板详见附件2,其他材料扫描成PDF文件。
项目来源
关于组织申报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2025年度文化艺术体育赛事获奖奖励的通知https://www.baoan.gov.cn/gkmlpt/content/12/12730/post_12730829.html#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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