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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州市
信息来源: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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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市专精特新产业园项目入库
申报时间: 2026-01-30 ~ 2026-03-01
阅读人次: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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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请条件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依法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不支持联合申报。项目应按照所对应的专题方向提出申请,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专题。 (三)同一申报单位(含母子公司)原则上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获得市级财资金。 (四)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满足《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其他规定。 二、专项申报条件 申报广州市专精特新产业园(含培育)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产业园运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申报主体及法定代表人诚信守法,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二)产业园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规划建设手续完善。用地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边界清晰,有明确四至范围。 (三)申报“广州市专精特新产业园”的,需满足集聚不少于20家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其中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少于5家;申报“广州市专精特新产业园(培育)”的,需满足集聚不少于5家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其中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少于2家。上述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产业园内。 (四)产业园用于工业生产、研发设计、办公功能及配套服务等可用空间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 (五)具备完善的产业服务体系,能为园内企业提供政策、财税、金融、法律、创业等相关服务。 (六)制定有明确的产业发展规划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计划,具备吸引和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驻的潜力。。
支持力度
采用事后补助方式,对获得“广州市专精特新产业园”称号的产业园,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资金。
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封面(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下载、盖章、回传)。 (二)申报承诺书(附件6)。 (三)项目申请表(在申报系统对应栏目填报后下载、盖章、回传)。 (四)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清单(附件5-1)。 (五)“广州市专精特新产业园”情况说明(附件5-2)。 (六)产业园运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2023年度、2024年度产业园运营单位审计报告复印件。 (八)项目的用地、规划、建设、产权等相关批准和证明文件(含广州2000坐标系下的项目用地矢量数据);项目场地属租用、合作及无偿使用的,除提供产权证明外,提供相关协议或文件说明。 (九)与申请书填报内容对应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产业园外观、配套设施(照片)、开展企业服务情况(通知、照片、总结)等)。
项目来源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6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申报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https://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10670612.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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