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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待定
初创型企业品牌推广支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16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20万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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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该企业自2015年1月1日后成立,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是由自然投资人创建的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初创法人企业。 (二)创新创业项目的品牌推广活动必须是2019年1月1日后举办的活动。活动必须是由政府相关部门作为主办、承办、协办、指导或支持单位等。 (三)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条件:上一年度获得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并同时获得相应财政资金支持;获区行业主管部门和人才工作主管部门联合推荐;获同行业的1名Ⅰ类福田英才或2名Ⅱ类福田英才或3名Ⅲ类福田英才联名举荐,参与举荐的福田英才需在有效认证期内且当年只能举荐一个项目,举荐项目不可以为自己所在企业的项目,若举荐项目没有获得支持,则取消余下任期内举荐权利。 (四)同一家企业每年申请一次,每次限报1个项目,限申请三年。 (五)该企业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请“福田英才荟”的人才创业起步支持项目。
支持力度
经第三方专业机构专项审计,按专项审计活动支出经费(不含员工工资、固定资产购置费用)的40%,给予最高20万元的补贴。 (一)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且资助金额已到账,给予活动支出经费的40%,分别最高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支持。 (二)上一年度获得省级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且资助金额已到账,给予活动支出经费的40%,分别最高15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支持。 (三)上一年度获得市级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且资助金额已到账,给予活动支出经费的40%,分别最高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支持。 (四)获得区行业主管部门和人才工作主管部门联合推荐的,给予活动支出经费的40%,最高5万元支持。 (五)获得同行业的1名I类福田英才或2名Ⅱ类福田英才或3名Ⅲ类福田英才联名举荐的,给予活动支出经费的40%,最高5万元支持。 同时获得上一年度市级以上奖励,区行业主管部门和人才工作主管部门联合推荐,同行业的1名I类福田英才或2名Ⅱ类福田英才或3名Ⅲ类福田英才联名举荐的,按照活动支出经费的40%,最高20万元予以支持。
申请材料
1.《福田英才荟品牌推广支持项目申请表》; 2.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 3.企业信用信息报告(自行在深圳信用网打印); 4.(1)上一年度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明及资助票据证明; (2)区行业主管部门和人才工作主管部门推荐表(见附件2); (3)福田英才举荐意见书(要求见附件3); 5.政府相关部门作为活动的主办、承办、协办或指导、支持等单位的证明材料; 6.申请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按附件4“福田区英才荟扶持资金专项审计报告格式规范”要求编制); 7.企业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项目来源
关于明确“福田英才荟”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配套补贴申报时限及截止办理时间的公告 http://www.szft.gov.cn/bmxx/qrlzyj/rl_zwdt/zwdt_tzgg/content/post_3402289.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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