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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工业互联网重大活动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94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人工智能 区块链 软件 现代服务业 互联网 物联网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基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 (二)申报单位成立时间不低于3年(新成立企业,其控股母公司符合条件(一)且所属行业大类相同的,成立时间可以合并计算,奖励类项目除外); (三)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内,且项目已实施完毕; (五)项目所属产业不属于现行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发展类”和“限制发展类”,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或购买服务的项目; (六)申报项目不存在向市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相关项目扶持计划多头或重复申报的情形,不存在将已经纳入市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相关项目扶持计划资助的有关项目费用,重复纳为本规程所列资助项目费用的行为。符合市政府或市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可以重复申报的项目,以及获得其他部门奖励的除外; (七)申报项目符合本规程相关规定及其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项申报条件 ①上一年度行业协会、企业等在深圳举办的工业互联网领域峰会、论坛和大赛等重大活动; ②申报项目审定总投资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支持力度
工业互联网重大活动项目是指行业组织或企业实施的,在深圳举办的工业互联网领域的峰会、论坛和大赛等重大活动项目。 (1)项目资助标准: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额的30%予以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300万元。 (2)项目资助费用范围:申报单位为实施上述资助项目在项目建设期内实际发生的项目总投入,包括以工业互联网为主题的峰会、论坛和大赛等活动相关的策划设计、场地租赁、设备租赁、物料设计与布置、嘉宾接待、宣传、奖金、评审评估等费用。其中,嘉宾接待仅限邀请的专家劳务费和专家差旅费,不含参会人员餐饮和差旅住宿费用。
申请材料
一、基础申报材料 (一)资助项目申请书; (二)申报单位的证照材料: 1.申报单位为企业法人或视同法人单位的,应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涉及控股母公司的需一并提交); 2.申报单位为非企业法人的,应要求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材料; (三)申报单位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企业法人签字的单位财务决算报表; (四)社保部门出具的申报单位近3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 (五)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二、专项申报材料 重大活动有关资料。如活动通知、专家和嘉宾名单、签到表、会议或论坛场租合同、场馆租金结算单及发票、媒体报道等。
项目来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http://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1196758.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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