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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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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总部楼宇运营支持
申报时间: 2023-10-30 ~ 2023-12-31
阅读人次: 218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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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楼宇入驻的总部企业和准总部企业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比上年增加1亿元,或在地纳统的营业收入增加10亿元; B.自获得认定支持或上一次运营支持后,楼宇内实现“三统一”(即注册关系、税务关系和统计关系均在福田区,合伙制企业不受统计关系和独立法人资格限制)的总部企业和准总部企业购置或租用的办公面积占楼宇(园区)办公总面积的比例提高10%以上(含),或入驻楼宇的总部企业(或准总部企业)数量增加1家。
支持力度
对经认定的总部楼宇(园区),自认定次年起可申请运营支持,依条件最高可给予楼宇运营主体500万元支持。每年度限支持一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运营机构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上两年楼宇内入驻的总部企业及准总部企业清单(企业名称、统一信用代码、在福田区注册时间、注册地址、入驻时间、租赁楼层和面积等信息), 准总部(包含新迁入企业或新设立企业)材料:福田区准总部企业报备表、企业营业执照;新迁入企业还需提供税务部门(含迁出地)提供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上年度报送当地统计部门的企业年报(财务报表)等材料;新设立企业还需提供承诺书(参考模板详见附件8)、申请企业注册资本的出资证明、母公司基本情况与母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4.税务部门提供的楼宇内总部企业或准总部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5.楼宇(园区)办公面积及公共空间面积的证明材料; 6.上两年入驻楼宇的总部企业、准总部企业的租赁合同、租金发票及租房凭证; 7.运营机构、楼宇入驻总部及准总部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市内企业在深圳信用网打印完整版报告;市外企业在信用中国网打印完整版报告)。
项目来源
2022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申请指南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2071557940069548989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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