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重新申请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当前服务地区
深圳
[切换地区]
深圳
广州
东莞
惠州
青岛
佛山
武汉
珠海
厦门
中山
长沙
全国热线:
400-666-8360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平台介绍
联系我们
服务标准
专家入驻
资料下载
登录
免费注册
政策咨询
查企业
政策匹配
资助补贴
政策法规
申报通知
结果公示
当前位置:
企殿企业服务平台首页
政策咨询
资助补贴
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招商引资类-生活性服务业专项资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308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300万
待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资助历史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
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坪山区注册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注册地、纳税地“二地”合一的独立法人。新开设的“全国连锁百强”企业的分店、社区连锁门店或在产业集聚区内投资建设的商贸便利网点和公共食堂,可不受注册地、纳税地、独立法人资格条件限制。 2.守法经营、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配合完成统计数据申报。 4.对新开设的“全国连锁百强”企业的分店、社区连锁门店或在产业集聚区内投资建设的商贸便利网点和公共食堂的支持总额可不受上一年度在坪山区纳税贡献的限制。 (二)第一款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时间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第一年或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三)在产业集聚区内建设商贸便利网点和公共食堂的,需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区经济与科技促进局)认定,公共食堂具体认定办法见附件6《坪山区产业聚集区公共食堂认定及实施细则》。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两年在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劳动关系领域受到过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且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未按要求整改的;或在各相关领域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3.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在申报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谎报企业信息,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 5.同一企业就同一事项重复申请并获得资助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支持力度
(一)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年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助;年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资助;年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资助。 (二)对新开设的“全国连锁百强”“深圳连锁50强”企业的分店,其签订租赁合同在3年以上的,开业一年后,按实际经营面积100-500平方米、500-5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30万元、50万元资助。 (三)对新开设的面积1万-3万平方米、3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开业一年后,对运营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300万元奖励。 (四)在深圳市已有5家以上自营社区连锁门店的连锁零售企业在坪山区新开设社区连锁门店的,以及在产业集聚区内投资建设商贸便利网点、公共食堂等生活配套设施的,经主管部门认定,并签订租赁合同期三年以上的,经营满一年后,按照在坪山区新开设或投资建设的营业面积(100-500平方米、500以上平方米),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0%,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20万元资助。 (五)在坪山区开设“无人超市”、“无人便利店”等创新型商业新业态门店的企业,按实际经营面积20-200平方米、200-2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20万元、100万元资助。每家企业年度最高可获得100万元。
申请材料
(一)《招商引资类—生活性服务业专项资助项目申请书》及电子版;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验原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 (四)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年度累计获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50万元(含)以上的三年内不得搬离的承诺函原件; (六)申请第一款资助的还需提供: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申请第二款资助的还需同时提供:“全国连锁百强”或“深圳连锁50强”证书(连锁门店)、分店授权文件、开业证明、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发票或收据(验原件收复印件); (八)申请第三款资助的还需同时提供:开业证明、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支付凭证、发票或收据(验原件收复印件)或自有用房产权证明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九)申请第四款资助的还需同时提供: 1.开业证明、租赁合同及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凭证(与社区股份公司或区属国企签订租赁合同的,需提供租赁合同,以及由社区股份公司或区属国企出具的无法备案的情况说明材料)、支付凭证、发票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或自有用房证明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2.深圳市内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在坪山区新开设的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 3.新开设社区连锁门店或投资建设生活配套设施的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 4.固定资产投资合同、支付凭证、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 5.投资建设商贸便利网点、公共食堂等生活配套设施的,还需提供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区经济与科技促进局)认定的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十)申请第五款资助的还需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发票或收据(验原件收复印件)、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及门店经营现状介绍(应包括:企业经营状况、发展前景;门店运营模式、盈利模式、技术架构、创新程度、知识产权等主要内容)(验原件收复印件); (十一)审核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项目来源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psjjhkjcjj/gkmlpt/content/7/7968/post_7968704.html#16188
【申报通知】【坪山】关于开展2019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6
项目类别: 新兴产业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2020年度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计划-第二批》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4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2020年度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计划-第一批》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7
【政策法规】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召开2020年度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宣讲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0
项目类别: 事后资助
【申报通知】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3
项目类别: 房租水电补贴、 上市/并购、 新兴产业、 商贸物流、 总部企业、 技术改造、 品牌/市场开拓、 招商引资
【申报通知】【坪山】关于开展2019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6
项目类别: 新兴产业
相关推荐
坪山区
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
距申报截止9天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坪山区
“聚龙青年人才”优秀大学毕业生第一次资助
距申报截止15天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坪山区
“聚龙青年人才”优秀大学毕业生第二次资助
申报中…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坪山区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资助
申报中…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公众号
扫码关注企殿
了解更多专业知识
电话
全国热线:
400-666-8360
客服
回顶部
返回到顶部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
公司名称
搜索
*
联系人
备注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登录提示
需要登录后才能操作
立即登录
会员登录
快速登录
密码登录
获取验证码
登录
忘记密码
注册有礼
登录
忘记密码
注册有礼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
公司名称
*
所在地区
广东省
深圳市
区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
匹配公司
搜索
*
所在地区
省
市
区
*
产业类别
大数据
5G/移动通信
物联网
文体旅游/酒店
电子信息
化工产业
互联网
海洋产业
新能源汽车
医疗器械
生物医药
生命健康
机器人
高端装备
节能环保
生态修复
科研单位
公共服务
贸易
交通/物流/供应链
金融业
传统服务业
农业
文化创意设计
其他
新能源与节能
新材料
高技术服务
军工业
电子商务
科技中介
传统实业
电子竞技产业
现代服务业
汽车制造业
采矿业
建筑业
产业园
软件
集成电路
区块链
人工智能
航空航天
提交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