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待定
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专项-车规级零部件产品奖励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320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 新能源汽车 物联网
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注册地、统计地、纳税地均在坪山区,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且从事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域控制器等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 2.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因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两年在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劳动关系领域受到过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且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未按要求整改的;或在各相关领域受到暂扣许可证书、吊销许可证、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3.在申报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谎报企业信息,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 4.同一事项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资助的。 5.被列入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支持力度
(一)重点支持 MEMS(微机电系统)混合固态激光雷达、全固态 OPA(相控阵)激光雷达、全固态 Flash(面阵光)激光雷达、自主可控 4D 毫米波雷达成像系统和多传感器融合、L4 级及以上车辆高算力域控制器研发突破和量产工艺攻关,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的高成长型企业。 (二)鼓励在坪山区建立车规级零部件产品的生产线,按生产线总投资的 20%给予最高 500 万元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对与辖区内整车制造企业开展合作并 向其提供车规级零部件产品的,按年度实际供应产品总额的 10%给予最高 200 万元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奖励。
申请材料
(一) 基础材料 1.《加快产业集聚发展类—支持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域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及量产专项资助项目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验原件,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4.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 2020 年度纳税证明; 5.年度累计获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超过50 万元(含)以上的三年内不得搬离的承诺函原件(格式参见第七部分《承诺函(通用版)》); 6.企业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二)申请第(三)款资助的需同时提供 生产线投资资助项目 7.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建立车规级的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域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生产线投资(固定设备不含税投资)的专项审计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 8.合同、发票、付款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国家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规级生产线证明材料及检测机构的资质文件。 合作资助项目 10.与坪山区内整车制造企业合作向其提供车规级零部件产品的项目合同、发票、收款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11.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 2020年度向坪山区整车制造企业提供车规级零部件产品的年度实际供应产品总额的专项审计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审核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 纸双面打印,编制页码,胶装成册,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每份材料需加盖骑缝章。
项目来源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psjjhkjcjj/gkmlpt/content/8/8982/post_8982678.html#16188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