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支持行业会议会展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19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集成电路 现代服务业
申请条件
一、申报条件由基础申报条件和专项申报条件两部分组成。项目申报单位需符合下列基础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龙岗区实际从事经营且符合要求的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相关企业(含从事EDA/IP工具研发的软件企业),或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行业相关社会组织; (二)申报单位未被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三)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提交的有关生产经营数据须真实可靠; (五)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区级专项资金;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扶持范围: (1)经龙岗区产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在龙岗区举办的人才培训、高端研讨会、峰会、国际交流会等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行业专项活动。 (2)在深圳市举办的、旨在扩大龙岗区乃至深圳市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知名度、促进国际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技术交流合作、吸引国内外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资源向龙岗区汇集的展览会,展览会须符合以下条件:活动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参展企业不低于300家,活动持续时间不低于3天,吸引媒体数量不低于20家,公众参与人次不低于10000人次。
支持力度
(1)对符合本条款扶持范围(1)的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行业专项活动相关的场地租赁、活动策划、场地布置、专家邀请、资料印刷和媒体宣传等费用,按活动审计核准金额的50%,给予市级以上活动承办方最高100万元资助,区级活动承办方最高50万元资助。 (2)对符合本条款扶持范围(2)的半导体与集成电路展览会,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活动承办方资助,最高300万元。每个企业在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内最多可申请三年。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业发展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 http://www.lg.gov.cn/lggxj/gkmlpt/content/12/12201/post_12201387.html#23906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