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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光明区
信息来源: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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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育才”实习补助
申报时间: 2025-08-14 ~ 2026-03-31
阅读人次: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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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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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一、支持对象 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位的高校、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辖区高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生,由实习单位集中申报。 二、申请条件 (一)实习单位须是光明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不属于认定的光明区大学生联合培养基地。 (二)实习单位应与实习生签订合法有效的实习协议,并为实习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或工伤保险。 (三)实习单位不存在违反《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行为。 (四)自本指南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实习生在同一家实习单位持续稳定实习满1个月及以上,实际工作地点在光明区。 (五)实习单位须向实习生发放实习补助。
支持力度
(一)支持方式:采用事后资助方式。 (二)支持标准: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实习补助(按照实际出勤时间计算),最长补助3个月。
申请材料
(一)光明区2025年度“青苗育才”实习补助申请表。 (二)实习生花名册(含实习生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三)实习生的身份证和学籍证明扫描件。 (四)实习协议。 (五)实习生考勤表。 (六)实习生人身意外保险保单或工伤保险参保记录。 (七)实习生的月实习补助发放明细表及银行发放流水。 (八)实习单位的营业执照等法定注册登记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项目来源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光明区2025年度“青苗育才”实习补助申报指南》等四个办事指南的通知https://www.szgm.gov.cn/gmrlzyj/gkmlpt/content/12/12331/post_12331176.html#1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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