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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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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聚龙领军人才”(A、B、C类)评审认定
申报时间: 2022-12-29 ~ 2023-02-20
阅读人次: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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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人工智能 高端装备 新能源汽车 物联网
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坪山区主要开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 (二)被推荐人须在坪山区全职工作满 3 个月,且推荐申请“聚龙领军人才”A、B、C 类人才的年龄应分别未满 60 周岁、55 周岁、45 周岁(截至收件当日)。 (三)被推荐人须达到以下标准层次之一: 1.在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领域拥有较高的行业声誉; 2.在电气与电子工程、电池、车辆工程、车联网、算法、人工智能等领域取得突破性研究进展; 3.推动电化学、车辆工程、车联网技术等领域的行业标准制定; 4.深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技术与市场,并获得行业认可; 5.担任坪山区电气与电子工程、电池、车辆工程、车联网等重大项目负责人,推动行业研发创新; 6.在汽车零部件、整车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等领域拥有一流工程技术水准,促进行业生产制造水平提升。 (四)被推荐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
支持力度
审核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区人才工作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和相关领域专家对被推荐人进行评审,采取“人才+项目”方式评审(重点评审人才资格条件及其正在承担或计划承担的项目情况)确定为“聚龙领军人才”(A、B、C 类)。评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发放坪山区“聚龙领军人才”证书(A、B、C 类),证书有效期三年。
申请材料
(一)坪山区“聚龙领军人才”(A、B、C 类)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1,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被推荐人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社保纳税证明等: 1.被推荐人身份证或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2.被推荐人 3 年期及以上劳动或劳务合同; 3.深圳市社保部门出具的被推荐人最近 1 年社保缴纳证明(收原件;在深圳市社保缴纳年限不足 1 年的,以实际打印的凭证为准;境外人员、已退休人员若无法查询的,可不提供); 4.深圳市税务部门出具的被推荐人最近 1 年纳税证明(收原件;工作不满 1 年的,以实际打印的凭证为准); 5.深圳市公安部门出具的被推荐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属于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无违纪证明(收原件)。 (三)被推荐人标准层次证明材料。 (四)被推荐人正在承担或计划承担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五)被推荐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六)被推荐人承诺书与授权书(见附件 2,收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按顺序整理;第一项材料提供纸质版及 WORD 格式电子版,其他材料未标明原件的,均验原件存复印件。申请单位应当核实上述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由申请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并签署日期。
项目来源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坪山区“聚龙领军人才”(A、B、C类)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03615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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