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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待定
高技能人才培育载体建设-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60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公共服务 科研单位
申请条件
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依法设立的企业、行业协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职业培训机构、科研机构以及承担人才培养相关业务的事业单位等。 申报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一)在申报截止日前 1 年内开展的培训达到以下规模:属于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事业单位的,年培训规模不少于 1000 人;属于其他类型申报单位的,年培训规模不少于 200 人。 (二) 场地设施设备能满足同时开展不少于 100 人的理论培训和技能训练要求。 (三) 建立了规范的培训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 (四)具备相应培训要求的师资。 (五) 具备培训课程、标准和教材等开发能力,培训课程内容与市技能培训重点工作契合度高。
支持力度
对年度运营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于评为优秀的次年一次性给予30 万元的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加强省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育载体经费保障,对被评为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或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单位,市财政按照省、国家财政支持资金的 1:1 给予资金配套支持。
申请材料
待发布。
项目来源
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技能型企业激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5份文件意见的公告 https://dghrss.dg.gov.cn/hdjlpt/yjzj/answer/4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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