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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待定
现代时尚产业-政府物业租金优惠支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35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传统实业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一、支持对象 (一)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时尚文化企业及民管注册地址在福田辖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相关行业协会等,或对福田区经济发展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单位。本措施重点支持时装、服饰配品等领域的时尚文化企业。 (二)经区政府批准的其他支持对象。 二、项目条件 对以下分别给予支持: 1.入驻政府物业的时尚文化企业总部。 2.入驻政府物业的时尚电子商务平台。 3.入驻政府物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设计师品牌。 4.入驻政府物业的国际时尚公共交流平台、时尚教育机构。 5.入驻政府物业的国际时尚媒体。
支持力度
1.对入驻政府物业的时尚文化企业总部,根据其经营发展情况,按市场评估价的50%-70%为基准予以租赁,支持年限三年,每家企业支持面积不超过20000平方米。 2.对入驻政府物业的时尚电子商务平台,根据其经营发展情况,按市场评估价的30%-70%为基准予以租赁,支持年限三年,每家企业支持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 3.对入驻政府物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设计师品牌,按市场评估价的50%为基准予以租赁,支持年限三年,每个设计师品牌支持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 4.对入驻政府物业的国际时尚公共交流平台、时尚教育机构,按照项目装修费用及设备购置费用等总费用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同时对其入驻给予租金优惠,第一年给予免租支持,第二年按市场评估价的30%为基准予以租赁,第三年按市场评估价的40%为基准予以租赁,支持年限三年,每个项目支持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 5.对入驻政府物业的国际时尚媒体,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落户支持;同时给予免租金支持,支持年限三年,每家时尚媒体支持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 上述项目需经区政府认可。企业或社会组织入驻政府物业满三年后,根据效益情况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确定租金优惠方案。
申请材料
1、福田区政府产业用房申请书(包括企业发展情况,三年营收及纳税情况,未来五年营收纳税预计情况);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注册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如取得“入区证”的需同时提供“入区证”);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部分不合并计算,无需提交); 4、企业承诺函(内容:承诺所租物业不存在转租行为,且未享受我区其他的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租金支持); 5、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6、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7、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项目来源
2022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现代时尚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申请指南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2072258189559892804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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