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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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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体育产业发展(评审制)-体育产业集聚发展扶持
申报时间: 2023-01-01 ~ 2023-12-31
阅读人次: 221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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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举办大型高端体育赛事、建设职业体育俱乐部、推动体育产业聚集发展、投资兴建体育场馆、参加体育专业展会的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龙岗区的体育企业及在龙岗区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二)在龙岗区举办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文体旅融合发展和“体育+”融合发展项目活动的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龙岗区的企业以及在龙岗区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支持力度
(一)被认定为龙岗区体育产业园区的,自认定之日起1年内,可申请建设扶持(以政府为投资主体的项目和已享受其他扶持政策的项目除外)。扶持金额为该项目认定前3年内实际建设投资总额的10%、不超过200万元。 (二)鼓励国家省市级体育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支持企业结合自身优势,积极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园区或基地。对获得“市级体育产业示范园区”、“市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称号的,按照行业类别、投资金额、总产出、地方财力贡献等,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获得省级有关部门认定为省级体育产业园区、基地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同一年度,同时获得国家省市多项荣誉的,按照最高等级给予奖励。 (三)鼓励国家省市级体育产业单位、项目建设。支持企业结合自身优势,积极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单位或项目。对获得“市级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市级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称号的,按照行业类别、投资金额、总产出、地方财力贡献等,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获得省级有关部门认定为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单位、项目的,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奖励;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单位、项目的,给予不超过60万元的奖励。同一年度,同时获得国家省市多项荣誉的,按照最高等级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100万元的示范性建设奖励。 (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在经认定的区级体育产业园区内,租赁合同期为3年及以上的中小微体育企业,给予每月每平方米单价的25%、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3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房租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享受扶持的单位须承诺其所租赁用房不得对外分租或转租,已申请区内其它部门租金扶持的企业不得重复申请。 (五)对于入驻区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楼宇和文化产业专类空间的体育企业,可参照《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深龙文规〔2020〕1号)第八条标准申请企业房租补贴“对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均在经认定的区级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楼宇、文化产业专类空间,租赁合同期为3年及以上的中小微文化企业,给予每月每平方米单价的25%、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3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房租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享受扶持的单位须承诺其所租赁用房不得对外分租或转租,已申请区内其它部门租金扶持的企业不得重复申请。”
申请材料
(一)不同政策条款的申报表格后面均附有申报所需提供材料(详见附件各类申报表)。 (二)申报单位需先登陆“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http://www.lg.gov.cn/bmzz/wtlyj/)下载申报表格,将申报表和相关附件等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有页面均需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局业务科室初审。
项目来源
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做好体育产业及产业融合发展评审制项目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lg.gov.cn/bmzz/wtlyj/xxgk/qt/tzgg/content/post_8398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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