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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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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总部楼宇认定和支持
申报时间: 2023-10-30 ~ 2023-12-31
阅读人次: 224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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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请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福田辖区内,楼宇(园区)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0平方米;可供入驻企业使用的会议室、会客室、培训教室等公共空间不低于1000平方米;主动为引进的总部企业和准总部企业提供租金优惠和配套服务方案,并安排专人对接区政府主管部门;已入驻楼宇(园区)的总部企业(或准总部企业)不少于5家,或入驻总部企业和准总部企业占楼宇(园区)办公总面积比例不低于50%。 ②总部企业在福田自有自用的办公大楼,楼宇(园区)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0平方米,且自用办公面积占楼宇(园区)办公总面积比例不低于60%;可供入驻企业使用的会议室、会客室、培训教室等公共空间不低于1000平方米。 ③在福田辖区内,重大产业引领作用突出、已入驻的总部企业或头部企业具有强大的行业影响力和辐射力的商业楼宇。
支持力度
经认定为福田区总部楼宇,且达到承诺条件后,给予楼宇运营主体最高50万元一次性支持,可用于公司运营团队的奖励。
申请材料
1.福田区总部楼宇认定申请表; 2.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3.运营机构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运营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主营业务、楼宇经济指标、纳税情况、曾获荣誉和扶持等); 5.楼宇(园区)办公面积及公共空间面积的证明材料; 6.楼宇(园区)租金优惠和配套服务方案; 7.楼宇(园区)内总部企业、准总部企业清单(企业名称、统一信用代码、在福田区注册时间、注册地址、入驻时间、租赁楼层及面积等信息),准总部(包含新迁入企业或新设立企业)材料:福田区准总部企业报备表、企业营业执照;新迁入企业还需提供税务部门(含迁出地)提供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上年度报送当地统计部门的企业年报(财务报表)等材料;新设立企业还需提供承诺书(参考模板详见附件7)、申请企业注册资本的出资证明、母公司基本情况与母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8.入驻楼宇的总部企业、准总部企业的租赁合同、租金发票及对应的租房凭证; 9.运营机构、楼宇入驻总部及准总部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市内企业在深圳信用网打印完整版报告;市外企业在信用中国网打印完整版报告)。
项目来源
2022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申请指南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2071557940069548989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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