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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待定
市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展会认定资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38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申请条件
一、申报一般条件 (一)申报主体不存在市有关部门规定的不予资助有关情形。 二、申请主体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展会主(承)办单位或执行单位必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 2、展览场地规模不少于 1 万平方米、参展商不少于150家; 3、邀请到会采购商 1000 人以上或组织观众到会1万人次以上; 4、展会举办期间设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投诉处理机构,并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5、展会举办期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其他违法案件,无重大责任纠纷及其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6、展会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参展商签订参展合同需有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并且展前需提前五个工作日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报备。
支持力度
经认定为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展会的,每家每年给予不超过10 万元资助。
申请材料
待发布。
项目来源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s://dgamr.dg.gov.cn/gkmlpt/content/4/4336/post_4336714.html#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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