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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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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低空载人航线开通与常态化运营项目
申报时间: 2024-08-05 ~ 2024-08-30
阅读人次: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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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企业或机构。 2.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4.本项目不得与前海合作区制定的同类性质扶持政策重复申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支持力度
对在南山区开通取得主管部门审批且在公开渠道售票的通航短途运输航线、eVTOL商业运行航线并常态化运营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奖励。对每条境内航线(起点或终点至少一个在南山区内,航线距离不低于25公里,年度执行不少于100架次)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每条深港跨境航线一次性奖励50万元;每个企业年度奖励最高100万元(境内与深港跨境航线奖励合计100万元)。
申请材料
(一)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深圳市南山区促进低空经济发展专项扶持措施——支持低空载人航线开通与常态化运营项目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申报单位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事业单位除外); (五)上一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六)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CCAR-135部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通航短途运输航线、eVTOL空中交通航线飞行计划批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向空中交通管制部门申报空域、申请飞行计划的记录及批复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八)通航短途运输航线、eVTOL空中交通航线对应的飞行记录,如向空中交通管制部门报送的飞行记录、飞行器研发制造型企业后台管理系统的飞行数据、运营主体内部标准作业程序的报批记录等,飞行时间需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九)通航短途运输航线、eVTOL空中交通航线对应的交易记录,如资金往来业务凭证、机票销售记录、合同、单据、业务函件等能够作为飞行架次数认定依据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十)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备注: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件
项目来源
关于开通2024年度支持低空产品入围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目录等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s://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content/post_11482787.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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