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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商务局
待定
制造企业通过内贸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支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84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集成电路 传统实业 军工业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其他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1.东莞制造企业通过内贸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销售企业自产品; 2.网店开设时间达到6个月及以上并且申报年度实际销售业绩不少于50万元。
支持力度
按申报年度向平台缴纳的注册费用和服务年费(包括交易佣金、广告费、仓储配送费)的50%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不超过50万元。
申请材料
1.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dgboc.dg.gov.cn/zxzj),提交该系统打印、且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请文件原件及承诺书原件(需要有清晰的水印); 2.与内贸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签订的服务合同和平台开具的平台注册费用和服务年费发票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3.发票明细清单; 4.网店后台截图(显示网店设立日期的截图、实际销售业绩总额的截图和发票申请页面截图); 5.商标注册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项目来源
关于印发《东莞市商务局关于落实东府〔2020〕22号、东府办〔2020〕33号文件的相关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dgboc.dg.gov.cn//gkmlpt//content//3//3213//post_3213211.html#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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