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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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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专项-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专项配套扶持
申报时间: 2023-04-10 ~ 2023-04-21
阅读人次: 334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5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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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电子竞技产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依托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 (二)申请项目获得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中“十大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十大重大科技产业专项”、“十大‘双创’示范基地”、“十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十大基础研究机构”、“十大海外创新中心”立项扶持的平台.
支持力度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按不超过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资助。其中,市级资助金额5亿元(不含)以下的,最高配套5000万元;市级资助金额5亿元至10亿元(不含)的,最高配套1亿元;市级资助金额10亿元以上的,最高配套1.5亿元。
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五)申请深圳市创新“十大行动计划”的申报材料复印件; (六)深圳市认定项目的下达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拨款经费进账凭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七)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八)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一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项目来源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申报2023年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配套扶持项目的通知 http://www.lg.gov.cn/lgkjj/gkmlpt/content/10/10530/post_10530898.html#6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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