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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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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科技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强科创孵化载体培育-空间租赁
申报时间: 2025-12-19 ~ 2025-12-31
阅读人次: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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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科技中介
申请条件
经备案认定,与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签订监管协议的孵化载体运营机构。
支持力度
支持孵化载体建设,打造“高质量孵化器”,对符合条件的孵化载体建设运营单位,按其场地建设投入费用,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支持孵化载体运营,鼓励科技领军企业、投资机构、知名孵化服务机构、产业运营机构等运营孵化载体,开展赛事选拔、创业辅导、孵化引育、融资对接、市场扩展等精细化服务和“分布式”运营,对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①对社会物业孵化载体租金投入给予支持,孵化载体收取入驻企业租金不得高于市场评估价的30%。租金投入支持每年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空间租赁支持可不受同一企业年度内享受产业资金支持总额限制。 ②对2024年12月31日前已备案认定且仍在监管考核期间的孵化载体,空间租赁支持按照已签订的监管协议要求执行。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纳税的有关证明材料(运营机构) 3、近一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4、运营机构的房产证明(自有物业提供)或承租合同及租蛋凭证(非自有物业提供) 5、运营机构缴纳的租金发票(自有物业可不提供) 6、入驻企业清单台账企业租赁合同、缴纳的租金发票 7、与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签订的监管协议 8、经办人工作证明 9、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项目来源
2025年深圳市福田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若干措施申请指南(暂行)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512191033351609961910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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