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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保税服务)-集成电路和电子元器件物流供应链企业物流仓库智能化升级改造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311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集成电路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申请条件
(一)申报本条政策资助的单位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原则上必须是统计地、纳税地均在坪山区,且注册地在坪山综合保税区内的企业; 2.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履行统计数据和纳税申报义务。 (二)申报本条第(二)款资助的,不受上年度区级财力贡献限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条政策不予资助: 1.近三年因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两年在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劳动关系领域受到过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且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未按要求整改的;或在各相关领域受到暂扣许可证书、吊销许可证、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3.被司法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且被列入坪山区不良经营主体名单并在影响期内的; 4.在申报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谎报企业信息,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 5.同一事项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资助的; 6.被列入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申报本条第(一)款资助的,须先备案后申报(备案指南另行发布)。 (五)申报本条第(二)款资助的企业,以落户当年的租金申报资助的,资助时间范围为申报单位在坪山区注册或迁入之日后次月至2022年12月31日,租赁未满一年的以实际租赁时间为准;企业以第一个会计年度的租金申报资助的,资助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
支持力度
(一)支持物流仓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对坪山综保区内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集成电路和电子元器件物流供应链企业,购置设备和改造升级实际投入500万元以上的(不含装修费用),经区工信部门备案,按实际投入费用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申请材料
(一)基础材料 1.《支持保税服务类—支持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分拨业务发展专项资助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验原件,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4.2022年度纳税证明; 5.年度累计获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50万元(含)以上的五年内不得搬离的承诺函原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承诺函(通用版)》); (二)申报本条第(一)款资助的还需同时提供 6.租赁合同、街道等政府部门或有关单位出具的租赁凭证或场所使用证明; 7.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物流仓储智能化改造实际投资额专项审计报告(格式参见第六部分《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提纲》)、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合同、发票及支付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区工信部门备案证明; (三)审核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项目来源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psjjhkjcjj/gkmlpt/content/10/10697/post_10697062.html#1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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