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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高明区
信息来源: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距申报截止14天
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申报时间: 2025-05-08 ~ 2025-05-26
阅读人次: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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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电子商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支持范围 围绕 20 个战略性产业集群、5 个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对企业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过程中,依托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研发试验、检验检测、中试孵化、成果转化、产业应用等方面开展的项目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围绕技术创新的薄弱环节,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完善创新基础设施,实施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二、入库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为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业)的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可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为重要佐证材料),近三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 (二)项目应于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后开始实施,已完成并取得成效。项目实施地需在广东省内。 (三)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单个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不含税)总额原则上不低于 500 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单个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不含税)总额原则上不低于 250 万元。 (四)项目应围绕 20 个战略性产业集群、5 个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开展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珠三角地区单个项目申请相关发明专利等创新成果原则上不少于 3 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单个项目申请相关发明专利等创新成果原则上不少于 2 件。 (五)项目及相关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支持。 (六)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支持力度
(一)省财政资金采取事后奖补方式,择优支持企业依托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研发试验、检验检测、中试孵化、成果转化、产业应用等方面开展项目建设。 (二)省财政资金奖补比例不超过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不含税)总额的 40%。 (三)珠三角地区单个项目获得资金原则上不少于 200万元、不超过 800 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单个项目获得资金原则上不少于 100 万元、不超过 800 万元。 (四)各地可结合实际将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运用到入库排序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支持 2023 年度评价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以及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企业、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牵头企业、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等。
申请材料
本次申报入库工作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请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数字工信平台(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进行填报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申请完工评价的项目单位需提供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纸质版三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
项目来源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 https://www.gaoming.gov.cn/gzjg/zfgzbm/qjjkjcjj/tzgg_1106203/content/post_6573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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