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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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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
申报时间: 2025-06-09 ~ 2025-06-30
阅读人次: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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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科技中介
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其他机构; (二)在深圳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深圳市拥有稳定办公场所; (三)具有从事知识产权重大专项的专业人才和团队,以及保障实施重大专项任务的其他必要条件保障。 二、不予资助的情形 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一)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有关要求的; (二)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依法依规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三)所申请项目已经获得市级同类资助或者奖励的; (四)申请人主体已经消亡,或者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支持力度
深圳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省、市重点工作部署,对要求重点推进的知识产权专项工作发布申请指南,每年评选不超过3个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200万元。具体项目内容将根据当年度重点工作部署进行确定。
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在申报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二)具有从事知识产权重大专项的专业人才和团队,以及保障实施重大专项任务的其他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 提交从事知识产权重大专项工作的团队人员名单(系统模板,需注明项目联系人或项目负责人)及可证明人员资质能力的相关材料,包括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如有)、知识产权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证书等。 (三)其他必要条件保障的相关材料 1.同类型项目经验及业绩情况佐证材料: (1)申请人承接过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领域相关项目的,需填写同类业绩清单并提供相关材料(立项佐证材料、项目合同、项目研究报告、结题报告、成果验收情况等); (2)承接过的同类项目涉及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专利转化运用及产业化、知识产权海外维权预警等与本年度知识产权重大专项主题清单相关的领域的,需在同类业绩清单中做备注。 2.经费测算明细表 需列明经费测算明细 3.其他材料: (1)过往承接的知识产权领域有关项目成果被政府(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机关)决策采纳的,需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具有开展项目的优势条件的,请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并做具体说明。具体要求如下: ①申报知识产权金融生态体系建设研究及辅导支撑项目的,具有知识产权金融(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等)领域研究基础或其他项目优势的,需提供佐证材料及有关说明; ②申报知识产权涉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及辅导支持项目的,具有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战略布局或跨地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对接相关研究基础或其他项目优势的,需提供佐证材料及有关说明; ③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服务及辅导支持项目的,在专利转化对接、专利产业化、专利开放许可领域有研究基础或数据库建设基础的,或为我市企业技术研发及产业链升级提供过知识产权领域咨询及服务,或具有其他项目优势的,需提供佐证材料及有关说明。 以上第(一)至第(三)项全部申请材料应当确保页面文字、公章、签名等实质性内容清晰可辨,各页面主要内容均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
项目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5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促进类评审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12215848.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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